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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載,桃園楊梅分局警員假借辦案名義,兩度與從事援交的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
而在最後一次把該名少女逮捕,達到「白嫖」的目的
警白嫖判1年10月 檢嫌太輕上訴
而在最後一次把該名少女逮捕,達到「白嫖」的目的
警白嫖判1年10月 檢嫌太輕上訴
「楊梅警分局督察組表示,姜宇帆4月中旬請假,昨天獲悉檢察官上訴後,情緒低落,
但堅持自己清白,將委任律師上訴,警分局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召開人評會討論,
「關老師」也展開心理輔導。」
另外,也是在桃園,某袁姓婦人之未成年幼女遭網友性侵,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不但辦案龜速,
事實判斷也多有可議之處,導致袁姓婦人以死為諫
幼女遭性侵不起訴 母死諫 父擬告檢察官瀆職
「檢方表示,女檢察官心情相當低落,雖非刻意造成這種結果,案件還是與她有關,同仁也為
她打氣,七日仍正常上班。
」
怎麼搞得阿?
這些司法人員個個違法濫權,出事之後就來搞個情緒低落博取同情、裝無辜
被你們欺負的庶民怎麼辦阿?
警察白嫖還有關老師馬上展開心理輔導,受害人卻常常等不到援手阿?
更糟糕的是檢察官,除非有刑事犯罪,像這種胡亂辦案的行為,台灣根本無法可管
導致台灣的檢察官違法濫權的一堆,自行其事,卻無法可罰阿!
悲哀!台灣的司法、台灣的人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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